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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是一首基督徒向神委身的诗歌。作者是廿世纪特别有恩赐布道家李沐恩(Louis Paul Lehman, 1914-1986)。他出生在美国芝加哥,六岁时在主日学接受主,九岁开始传扬主福音,十二岁时,已是有名的少年讲员。十五岁时,他父亲在宾州福兰克林成立教会,他担任总务及音乐主任,同时他开始了福音广播的工作,前后达四十年之久。他有创意的节目和他洪亮悦耳的嗓音,每日传播世界各地。1941年春,他在百忙中抽暇成婚;妻子的音乐恩赐,是他布道工作上的得力助手。李沐恩虽然祇受八年教育,但在19521954年,他先后荣获两间著名神学院的博士学位。他的口才流利,讲章有力,因此许多教会及圣经研习会都邀他主领。

1942年国际青年归主运动成立,李沐恩是四十二位发起人之一。 1946年,他接受俄勒冈州波特兰市一刚成立的小教会聘牧,在五年半内,该教会成长迅速,会友增至五百人,拥有自建的教堂,且有庞大的宣教计策。 1952年,李沐恩赴密西根州,牧会田瀚(Dr. M. R. DeHaan)所创立的各各他教会,并展开他的福音广播工作,使主日的崇拜的人数,不久就增至一千五百余人。1964年,李沐恩迁居加州,在门诺会教会牧会,并参与该会在电视上的事工。1984年,他因心脏病需养息而退休。 

这首诗歌是他在波特兰牧会时,参加一个宣教士会议,与会者热烈讨论有关「神的旨意」。当时的概念是「知道神的心意,继而遵行之」,但必须先对神委身,才能明白神的旨意。这个意念不断地盘旋在他心中,直到「合神心意」脱口而出,于是他写下「祇要祂说,我愿聆听;我已决定,祂的旨意是我的决择。」他作了曲,由妻子配上和声。这首歌当时并未付印,祇在他的广播节目中播放。数年后,他在密州的教会时,有一福音影片公司,要制作一部歌唱布道家方登(Tony Fontane)的影片,并由方登独唱。方登抵达影片场时,原订的作曲家尚未将新歌寄到。李沐恩的妻子是方登的伴奏,影片公司问她可有尚未出版的诗歌,主题是「对神的委身」;于是她想到了这首诗歌,方登看了甚喜,就采用在影片中,后来有十六位男歌唱家都把它灌制在唱片中,风靡一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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