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艾登司(Stephen R. Adams, 1943 -  )在七岁时就开始想写作福音诗歌。他的钢琴教师丽泰是一位牧师的遗孀,她因丈夫骤逝,需要维持一家生计而授琴。艾登司的父亲也是一位牧师,他将家中的客室及钢琴让她每周使用一日作授课之用。丽泰每周三来他们家,课后与他们一家同进晚餐参加祷告会。她藉写诗歌来纾解内心的忧伤,每当她带来一首诗歌时,他们就试唱。 这启迪了艾登司的童心,也希望自己有此恩赐。 艾登司十三岁时,有一次参加夏令会,在营地的钢琴上,作了第一首诗歌。 他在少年期间所作诗歌并不多,但他想用音乐传福音的心志日益强烈。 他经常在教会及退休会中司琴及歌唱,但他完全献身于主是在十七岁那年的一个主日早上。那年夏天,他高中毕业,双亲正巧迁居印第安纳州牧会。 他因获得一份「大众传播」的奖学金,独自到举目无亲的麻省,在那城市中,他四处寻找教会。 第二个主日,他看到了一个新英格兰式建筑的教堂,就走了进去。 在聚会前有三位女士献诗,司琴在一架破风琴上伴奏。 她们唱得普通,但歌词却深深地打动了他心。 她们唱的是: 

主耶稣我曾应许事奉你到永久,

求主常与我亲近,作我良师密友;

若主常与我同在,我必不怕战场;

若主常领我行路,我必不至迷亡。

(见p.38

崇拜后,他走到街口,就对神说:「这首歌是我的委身。」艾登司在廿六岁时获得文学硕士,哲学学士学位。周一至周五,他在一初中教英文,每个周末,他随福音诗歌歌唱家白莱恩(Gene Braun)到处举行音乐会。二年后,他感到该在教书和福音音乐中作一个抉择。一天课后,他在擦去黑板上所写的讲义时,他感到主在对他说:「我要你写些不会擦去的东西。」于是他真诚地开始了廿年来酝酿的心愿。他的诗歌多数是信心的体验,是他对神在他生命中作为的响应。1974年四月,他驶车去俄亥俄州时作音乐传道人时,半途中见一团黑云迎面而来,他知道他躲不过这旋风,于是急速停车,奔入一家俱店,他蹲在地上,将一沙发倒覆在身上。旋风吹毁了这幢房屋,风停之后,他费了好大的劲,才自瓦砾中爬出来。这个经验使他写了「风暴中的平安」(Peace in the Midst of the Storm)。 本诗歌是他和白莱恩在一个奋兴会中,圣灵特别动工,在决志时,有十多对夫妇走向讲台,他在祷告时轻轻伴奏,这首诗歌自然流出,于是他左手弹奏,右手写下歌词。 他感到这是他最蒙祝福的时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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