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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首圣诗是长老会最有名的盲人牧师马德胜(George Matheson, 1842-1906)所作。 他出生于苏格兰的格拉斯哥,父亲是当地有名的商人。 他自幼患眼疾,当他进入大学后,视力迅速衰退,到十八岁时双目完全失明,但他凭着聪明的天资与坚毅的意志以优异的成绩,毕业于哲学系。

关于写这首诗有一讹传:「马德胜在未盲前曾订有婚约,失明后他自动提出解除婚约,而接到未婚妻同意的信后,心碎欲绝,乃写此诗寄情。」但这祇是后人附会之说。事实上他作此诗是在1882年,当时他已是四十不惑之年。据作者自述:「这一天是我妹妹的结婚日,全家赴他城参加喜宴,骤然间我心灵上有极端的孤独、沮丧、痛苦与挣扎。这首诗是痛苦的果实,这也是我写得最快的一首诗,在五分钟内便写成,我仿佛只是一个速记员,把话记下。关于最后一节所提的红花开遍,红花乃代表为爱牺牲的精神。」

马德胜在廿四岁任传道,二年后按牧。1886年他升任拥有二千余信徒的圣伯纳教区主任牧师。他睁眼讲道时,与常人无异。他虽双目失明,但有超人的记忆。他的妹妹是他最得力的助手,她记下他的讲章,读二遍给他听,他就熟记无误,诗歌经文亦然。他的讲章有力,是当代有名的布道家。他好学不倦,在牧会之余,还写了许多灵修书籍及研究神学的著作。

这是十九世纪末最受欢迎的圣诗之一。这首诗的曲调是苏格兰著名的风琴演奏家皮斯(Albert L. Peace,1844~1912)所谱。皮斯系当代

音乐神童,九岁就任英国一大教堂的琴师,后入牛津大学攻读音乐,获音乐博土学位;历任数大教堂风琴师,英皇家风琴学院教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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