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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我们决志信主时,就该忘记过去自己一切的不义思念和罪行;努力跟随主,奔跑前面的正道。

1958年,浸信会主日学音乐主任芮诺士(William J. Reynolds, 1920 -  )在一本澳洲印行的福音诗歌小册上看到这首诗歌。 这是一首印度民谣,原自印度东北亚撒省(Assam)的格罗族(Garo tribe)。 亚撒省北邻喜马拉亚山脉,该省居民多数是山地原住民,其中三分之二居民信印度教,四分之一信回教。 格罗族中有许多人受宣教士感化成基督徒,但多数是信奉他们传统的宗教。 

对格罗族民来讲,要跟随耶稣,许多人必须脱离家族亲人,放弃继承权,被社会摈弃,朋友鄙视。 要唱出:「我已经决定要跟随耶稣,永不回头。」走上这不归路,是需要无比的勇气。 1960年夏,浸信会全球大会时,一位来自亚撒省的代表,听到这首歌时,证实它是当地信徒决志时的宣告。 这也是一首按牧礼拜时常唱的诗歌。

这首歌原文仅两节,1959年刊印在圣诗集时,由柯拉克(John Clark)加上第三节,并由芮诺士配上和声。 嗣后,庄逊(Norman E. Johnson),汤默士(Eugene Thomas),及巴乐斯(Cliff Barrows)等各自将该曲调改编。

唱这首歌,需要无比的勇气和毅力。 笔者童年在主日学时,读到罗得的妻子离开所多玛城时因回头一看而变成盐柱,曾笑她愚蠢,因而立志万事绝不回头。 中年时,我移民来美,撇下了过去的一切成果,远离至亲好友。 每当遇到挫折困难时,不免想回头,那时才真正体会到罗得妻子的心情和处境,要永不回头,是多么的不易! 二千年来,多少基督徒为主殉道!他们用生命来诠释这首诗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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